14座古村落将建成标杆
苏州市区古城、古镇、古村、古宅保护利用规划启动编制
徐蕴海( 苏州日报.2016/7/30 )
[标签] 古城;古镇;古村;保护利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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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“十三五”时期,苏州在古城、古镇、古村、古宅保护利用上将有怎样的规划思路?将重点实施哪些项目?日前,市规划局启动编制《苏州市区古城、古镇、古村、古宅保护利用规划》,目前已开始公开招投标,预计9月底完成初步方案。
  苏州是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,文化资源丰富、形态完备,在古城、古镇、古村及古宅保护利用上成绩斐然,实施建设也走在全国前列,目前已完成历史文化名城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、古村落及古建老宅等层级的保护规划。市规划局村镇规划处工作人员介绍,此次开展的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,旨在明确“十三五”时期苏州古城、古镇、古村、古宅规划实施及项目建设重点,推进古城、古镇、古村、古宅持续发展,为做优、做精一批示范项目起到引领作用。
  此次规划范围为苏州市区(含吴江区)范围内的古城、古镇、古村及古宅,具体包括:古城,苏州历史文化名城;古镇8个,即吴中区东山镇、金庭镇、甪直镇、木渎镇、光福镇,吴江区同里镇、震泽镇、黎里镇;古村14个,即陆巷村、杨湾村、三山岛村、明月湾村、东村、堂里村、甪里村、东西蔡村、徐湾村、植里村、后埠村、南厍村、龙泉嘴村和溪港村;古宅,指文保单位、控保单位(建筑)。
  工作人员介绍,此次规划编制将按照“统筹协调、可实施性、循序渐进”的原则,对“十二五”时期古城、古镇、古村、古宅相关规划、项目资金投入及实施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评估;研究古城、古镇、古村、古宅土地、产权、房屋修缮等方面保护投资新方式及项目(工程)实施保障机制配套政策;总结保护利用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,统筹研究确定“十三五”时期实施性项目行动计划等。据悉,8月初市规划局将确定专业团队开展规划编制工作,预计10月底规划方案将提交专家论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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